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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覞傳媒記者自律公約

一、誠信報導原則

1. 真實查證:所有新聞報導應基於事實,嚴禁憑空臆測、誇大失實或散播未經查證的資訊。如有未及查證或不周延之合理誤報,亦應事後即時給予更正。

2. 尊重來源:採訪過程中應尊重消息來源之匿名權與安全,嚴守保密原則。

3. 禁止抄襲:所有圖文內容須為原創,或經合法授權使用,並清楚註明出處。禁止上傳其他媒體產製的影音、圖片、文字等內容。也禁止使用、重製或編輯未獲授權的文字、照片、影像、音樂。

二、公平與中立

1. 不偏不倚:報導應平衡多方觀點,避免立場偏頗或帶風向等誤導閱聽人的相關內容。

2. 利害揭露:涉及自身或媒體利益之報導,應主動揭露利害關係。

3. 非政治化:各項民意代表與公職選舉、罷免及公民投票競選期間,禁止張貼候選人海報與相關文宣,或常態性藉由報導為特定候選人進行宣傳之實。

三、尊重與同理

1. 尊重被報導者:不得以羞辱、歧視、獵巫等方式對待採訪對象。

2. 避免二次傷害:採訪災難、事故、特殊身分人士時,應格外謹慎。

3. 肖像與隱私權:未經同意不得公開個人照片、住址、醫療等敏感資訊。除非涉及公共利益,否則應尊重新聞當事人的隱私權。即使基於公共利益,仍應避免侵擾遭遇不幸的當事人。

4. 遵守公序良俗:不發表威脅、毀謗或霸凌任何人的內容,不使用誹謗性的言語,不發表任何低俗或褻瀆性的言論。不利用此平台發佈任何不實、杜撰、涉及人身攻擊、歧視或任何違反中華民國境內相關法令之內容。

四、公益導向

1. 推動正向價值:優先報導弱勢關懷、社福、教育、環境與公益事務。

2. 嚴禁私自販售報導:編採部門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金錢或利益交換以影響公益報導內容,廣告及置入性行銷屬於業務部門權責,如有需求請洽商本社社方辦理。

3. 打擊假訊息:積極查證並澄清錯誤資訊,善盡媒體社會責任。

4. 本社以公益正向報導為主,不涉及政治、宗教、社會負面議題。

五、自律與進修

1. 持續進修:鼓勵參與新聞倫理、媒體素養等專業課程。

2. 接受審核:願接受內部審查與公眾監督,坦然面對錯誤與改進。

3. 保護品牌聲譽:不得以覞傳媒名義發表與本社理念相違之言論。

  • 作業規範

1. 法律責任自負:新聞標題、內容與圖片之法律責任由發稿記者自負。

2. 稿件授權:新聞稿、照片與影像,同意授權覞傳媒及合作媒體無償使用。

3. 內容可編修:新聞刊登的方向及編輯方針由社長、總編輯訂定之,編輯部門有權修改調整或刪除稿件。

4. 禁止將活動簡章直接貼於平台,相關活動訊息請以報導方式呈現,相關簡章請用連結方式提供或洽詢主辦單位之連絡方式。

5. 審稿時間:每日晚間9點前為截稿時間,逾時稿件將延至隔日發布;特殊稿件如需緊急發佈,請先告知社長或總編輯。

6. 錯誤處置:經勸導未改善,連續違規三次者,將終止「記者」身份。

  • 特殊議題規定

1. 醫藥食品類內容應多以衛福部等政府部門、醫療院所、科研機關之單位通稿為主,自行採訪報導內容應注意食藥環衛相關法規,如有違者須自負罰則責任。

2. 煙酒報導:請於文末註明類似以下警語:

 • 吸菸有害健康   • 未成年請勿吸菸

 • 未成年請勿飲酒 •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 • 開車不喝酒

3. 第三方LOGO禁用:新聞稿、照片、影片不得含其他報社之名稱與商標,違者視為投稿件。

  • 記者身份規定

1. 發稿準則:每月至少發10稿,每則限5張照片、影音檔1個,如有特殊需求請事前報備。

2. 報導實名制:平台使用者的採訪行為僅代表個人,不代表本社,採訪時應出示記者證,發稿可用筆名,記者證上實名身分證本名和括號筆名,但不得覞傳媒記者身份單獨印製名片,個人名片加註者請先知會社方同意,如有違規立即停權。

3. 記者證歸還:離社時須繳回記者證,否則視同違規公告。

4. 記者證時限為期一年,需完成培訓並取得認證,方得生效。

5. 記者培訓需二個月內完成課程並認證,才能開啟記者發稿權限。

6. 記者證時限到期,需續約換證並完成複訓。

  • 違規懲處

違反本公約者,視情節輕重,得予以口頭警告、任務暫停或終止合作。

●本公約自公告日起實施,所有覞傳媒記者、責任編輯應詳讀並共同遵守。

●條文效力:本公約具合約效力,未來若有修正,依覞傳媒網站最新公告為準。

 

(修訂日114.06.17)